我是個酒鬼
朋友找我到藝術展幫忙,我興奮的告訴M., 他說我多做幾次就會膩。我嚴重抗議我不是這樣的人,不不不,我不是。我這樣開心你就愛撥冷水,然而我還不如他了解自己的孤僻。那個藝術展好無聊好無聊,在香港所有藝術都變得好無聊好無聊。藝術家存在的價值就是要告訴世人,在這個拜金的年代他們在走一條多麼另類又有意思的路,嗯,好偉大(請拍掌)我們都只是俗子。開幕時候的酒會,由於納悶得很我喝了杯紅酒。然後有個文藝青年板起臉嚴肅的告訴我,這裡不可以喝酒。他媽的, 酒不是我帶來的小姐。那一刻我很驕傲我是個酒鬼,徹頭徹尾的,不沾藝術。我拿起包包轉身就走,請免俗。
